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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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8-05-17   动态浏览次数:273

 

一、在校长、校语委会领导下,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、政策、提高思想认识,落实逐步提高语言文字标准化、规范化要求,做好普及普通话工作。

二、认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积极贯彻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〉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语言文字方针、政策。制定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以及年度计划,并组织落实。

三、负责在全校师生中推行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各项标准和规范,组织面向全校师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和教育工作,强化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。

四、健全双推组织,执行推普制度,做好推普骨干队伍建设工作。指导并组织本校的普通话与三字的培训工作,大力推广普通话,推行规范汉字。设立语言文字监督员,建立校园用语用字监测及整改制度。加强普通话与三字的测试员队伍建设,组织培训语言文字工作人员。

五、做好语言文字常规工作检查,负责全校各年级语言文字基本功测查和教职工及毕业生“三字一话”过关考核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。

六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,组织举办生动活泼、丰富多样的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竞赛和活动,增强师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,提升自身文化素质和校园文明形象。

七、把教师语言优化教育贯穿于学校工作全过程,“优化”与教育教学结合,体现时代精神。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的研究,推动我校语言文字科研工作的开展。

八、负责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及档案管理工作。

九、完成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其他有关工作。